电子专票来啦!

 

 

各位纳税人请注意:自2021121日起,将在云南省全省范围内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,受票方范围为全国哦!

电子专票开票是否收费?

电子专票免费开具!!!

自专票电子化实行之日起,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(以下简称“电子普票”)、纸质专票、电子专票、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,可以向税务机关统一领取“税务UKey”开具发票!

税务机关将免费发放税务UKey,并依托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,为您提供免费的电子专票开具服务哦!纳税人通过该平台开具电子专票无需支付相关费用!

您可以选择办税服务厅、电子税务局等渠道领用电子专票。通过网上申领方式领用电子专票,纳税人可以实现“即领即用”!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没有发票专用章啦!

电子专票进一步简化发票票面样式,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,将“货物或应税劳务、服务名称”栏次名称简化为“项目名称”,取消了原“销售方:(章)”栏次,使电子专票的开具更加简便!

具体开具要求如下:

购货单位栏填写:在填开界面手动输入购货单位信息,或者双击选择之前设置好的客户编码。

名称:单位全称(不得漏字,错别字)

纳税人识别号:统一社会信用代码

地址、电话:注册地址(非经营地址)及在税务机关登记的电话

开户行及账号: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

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填写:双击选择对应的商品编码,显示出所需要开具的商品信息,填入数量、单价,生成金额、选择与实际业务相符合的增值税税率,生成税额,如需开具多个商品,可点击上方“新增行”按钮增加商品行,暂时最多支持开具100条哦!

当然:同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样,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也能开具销货清单哦!

其他信息填写:销方信息将自动带出;备注信息需根据实际情况及发票填开要求填写;收款人和复核人信息可选择或填写;开票人姓名根据登录的操作员账号自动生成,请注意不可更改哦。

 

问:专票电子化后要怎么查验发票的真伪呢?

答:您完全可以放心哦!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(https://inv-veri.chinatax.gov.cn)对电子专票信息进行查验;也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(https://inv-veri.chinatax.gov.cn)“相关下载—OFD文件阅读器”栏目中免费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,来快速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有效性哦!

 

问:用了电子专票就不能使用纸质专票了吗?并不是哦 ~

答:根据公告规定,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,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,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。受票方索取纸质专票的,开票方应当开具纸质专票。

 

问:发票电子化后,要如何把发票交给受票方?

您完全可以放心哦!电子专票远程交付将更便利。您可以通过电子邮箱、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电子专票,与纸质专票现场交付、邮寄交付等方式相比,发票交付的速度更快!

具体操作如下:确认票面信息无误,点击界面下方“开具”按钮,完成发票开具。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以二维码或者发送邮件的方式,将已开具好的发票交付购方哦!

快来咨询吧!

 

 

第二篇:

注意啦!电子发票开具错误不可作废,可以冲红哦~

开具电子专票后,发生销货退回、开票有误、应税服务中止、销售折让等情形,您在开具红字电子专票时,无需追回已经开具的蓝字电子专票,可以直接进行冲红操作哦!

具体来说,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的流程主要可以分为三个步骤:

第一步,购买方或销售方纳税人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(以下简称“发票管理系统”)中填开《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》(以下简称《信息表》)。

根据购买方是否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,开具《信息表》的方式分为两类:

第一类是购买方开具《信息表》。如果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,则由购买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《信息表》,在这种情况下,《信息表》中不需要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。

第二类是销售方开具《信息表》。如果购买方未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,则由销售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《信息表》,在这种情况下,《信息表》中需要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。

第二步,税务机关信息系统自动校验。

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《信息表》,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,生成带有“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”的《信息表》,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。

第三步,销售方纳税人开具红字电子专票。

销售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中查询到已经校验通过的《信息表》后,便可开具红字电子专票。红字电子专票应与《信息表》一一对应。

但一定要注意!!!对于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情形,因购买方开具《信息表》与销售方开具红字电子专票可能存在一定时间差,购买方应当暂依《信息表》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,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电子专票后,与《信息表》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哦!

 

如何开具电子专票负数发票?

第一步,点击“红字信息表”中“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填开”,弹出开具红字发票信息选择页面,提供两种申请方式:购买方申请和销售方申请。

购买方填开红字信息表。根据对应蓝字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情况,分已抵扣和未抵扣两种方式:选择已抵扣,不需要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,直接点击“下一步”。选择未抵扣,需填写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,选择发票填开日期,点击“下一步”,进入填开界面。购方信息自动带出不可修改,其他信息根据原蓝字发票进行填写,确认无误,点击“上传”。  

销售方申请填开红字信息表。需填写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,选择发票填开日期,点击“下一步”。

如果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,进入信息表填开界面时,系统会自动填写信息表信息;数据库中无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的,进入信息表填开界面时,销方信息自动带出不可修改,其他信息需要进行手工填写,确认无误,点击“上传”。红字发票信息表比对信息无误,系统将提示“审核通过”,点击“确认”即可继续进行负数发票填开。

在“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查询”中查询出待开具的负数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信息,在对应的红字发票信息表后点击“进入开具”,进行增值税电子专用负数发票开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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